建筑行业清理保证金难点在哪?
保证金制度是国际通行的制度,其存在的重要意义是为了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促使建筑市场主体履行相应的责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但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保证金制度本身出现了“异化”特征,不但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反而成为了行业健康发展的羁绊。
业内人士称,保证金制度出现“异化”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促进建筑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建筑行业的低门槛、低利润、竞争激烈等现实情况,使这一建设过程尤其漫长。
业内人士建议:
一要大力推动行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制度,这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目前,由“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升级完成的新版平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已在全国联网启用,今后各地采集的企业、人员、项目和诚信基础数据都能及时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数据库进行数据交换,这对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影响是深远的。
二要完善奖惩制度。建筑市场要实施信用差别化监管,完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一方面要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激励;另一方面要全方位提高失信成本,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人员的执法惩戒力度,建立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市场退出等惩戒制度,真正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
三要充分发挥各方积极性。要调动地方建设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及企业等各方的积极性,探索建立建筑市场行为信用评价机制,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企业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当前保留的4项保证金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仍然保持在20%左右,企业的负担依然很重。而据中国建筑业协会对67家企业反馈数据的统计分析,2007年~2011年,企业各年用于支付缺陷责任期内维修的费用占已竣工结算项目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分别为6.38%、5.83%、6.10%、6.41%和5.60%。若质量保证金按结算总额5%预留,则用于发生需要承包人承担的维修支出占结算总额不足0.3%。这说明,大量的资金被闲置或被发包人无息占用。鉴于大额保证金真正发挥的作用有限,其压缩的空间仍然很大。
对于国家鼓励推动的银行保函制度,企业的反馈是,因其没有法律强制性,在现实中,绝大多数施工项目的保证金仍被要求必须采用现金方式。此外,国企和民企的融资能力差距极大,民企到银行开具保函,通常会被要求预存保函额度50%~70%的现金,现金占用和利息支出,往往同样使企业不堪重负。对于这些,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应予以重视。
目前,在清理规范过程中,尚有部分地区应取消的保证金未全部返还,部分建设单位仍存在不配合返还的情况,部分企业仍有顾虑不愿及时上报数据,部分地区没有严格按要求建立台账,工作进展相对缓慢。
“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能一劳永逸。”尽管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但企业相关负责人普遍认为,此次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大刀阔斧地推动建筑业保证金制度改革,释放的信号是极其明确的:行业粗放管理模式必须改变,行业必将走向更加市场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发展道路,这给处于转型关键期的建筑业企业树立了更强的发展信心。(来源:中国建设报)